博美名叫大嘴,原先是只流浪狗。
在流浪的第不知道多少天,沈从从大嘴旁边路过了。
大嘴是被人弃养的,家养的狗很难一下适应自己刨食的日子,沈从见到大嘴的时候,它已经奄奄一息,白色的毛都变成黑色。
沈从原本不会注意路边的小狗,但大嘴很努力,硬是用爪子钩住了沈从的裤脚。
钩都钩住了,沈从正好也没什么事,积德行善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。一切都由医生决定,沈从只是在最后签了字付了款。
沈从本来打算送大嘴去宠物机构的,他不喜欢动物,也对养宠物不感兴趣。
但大嘴非常擅于抓住机会,爪子再次钩住了沈从的裤腿,沈从一走它就叫唤,惹得旁边的其他狗也情绪激动起来。
想到江海生前几天才说过想给饭桶找只狗作伴,沈从拿开大嘴的爪子,给江海生打了电话。
大嘴到江海生家里那天,最兴奋的是饭桶,给它全身都舔了个遍。
大嘴一直都表现得十分乖巧,直到被江海生领养的半个月后,或许是家里人的精心照顾,使博美犬的胆子大成了恐龙,首当其冲的就是饭桶,经常被博美跳起来拍头。高兴也拍,不高兴也拍。
吃东西更是血盆大口,连饭桶都抢不过它,常常委屈地窝在角落等江海生给它单独加餐,而博美“大嘴”的名字也因此得来。
不过叫大嘴确实委屈博美了。
大嘴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昂着头、翘着尾巴巡视家里,并且还有饭桶亦步亦趋跟在后面。一步一颠,一只狗生生走出了猫步,那叫一个优雅,那叫一个高贵,蝴蝶结一戴那就是公主。
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日渐“丰满”,一步一晃,肚子快耷到地上的饭桶。
两只狗站在一起简直天壤之别。
毕竟饭桶是初狗,和初恋的地位是一样样的,对比太过残忍,江海生实在不忍再看,转身靠在了栏杆上打算回忆回忆饭桶以前的风光。
“诶我跟你说,饭桶当年……”
江海生话音未落,沈从却突然再听不到他的声音。
沈从下意识握了握手,却握了个空,手里的重量消失不见。
一抬头,沈从眼前突然多出了很多人,大部分人挤在一团,神态各异。而他们现在正站在一座宽敞的房子里,从摆设来看……完全看不出这房子是起个什么作用。
第三卷人类余晖
第59章开始跑酷
房子的顶吊得很高,估计有几十米,从形状看,应该是圆拱的。
墙体的每一部分都贴着瓷砖,瓷砖通体雪白,光滑得能当做镜子。里面没有安装窗户,唯一一扇门还是和总体风格完全不符的黄色木门,透着股朴实乡村的木屑味。木门没关实,透进了一束光,倒是给房子平添了一分神性。
里面的东西很少,两边整齐摆着塑料椅,是最常见的没有靠背的那种,房子里面最中间放着个黑桌子,黑桌子正上方挂着一副画像,手法很抽象,又绿又黑的,隐约间,沈从好像看到了螃蟹的影子,但再细看时,又找不到踪迹了。
整个房子总体来说就四个字:啥啊这都。
完全不能让人通过房子推出一点在哪要干嘛的线索。
但房子最上方贴着天花板的地方,有一个木制十字架。十字架看着像是被水泡过,颜色很深,吧嗒吧嗒地往下滴着水。
这里或许是个教堂,他们现在的位置可能是在祷告殿……虽然这个教堂看起来信得五花八门的。
这次的人格外多,所有人站在一起,把教堂衬得逼仄起来。
沈从大致数了下,肯定超过一百了。
“啊啊啊!救……”
耳边突然传来几声惨叫,剧烈的火光亮起,烧得人脸一团火辣。
看都不用看,沈从就知道惨叫声来自于那几个乱打乱砸的新人。
教堂里安静了一瞬,空气都停滞。
不过半晌,像很久没有动静又突然响了的火炮,随着有人“砰”地砸在地上的声音响起,教堂里瞬间被引燃。
“啊!怎么回事?他们怎么死了?”
“这到底是什么地方?放我出去!”
“操,弄神弄鬼的,有本事出来单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