挑了一个夜晚时分,我们驶上盘山公路,抵达一处山顶平台。
下了一晚的细雨,刚好在此时暂停,完全是天意。就是这里了,我决定,就在这里,给那对新婚的朋友补上一次小小的婚礼——在那玛峰时,因为严重高反,新郎没法与大家一起冲顶,成为此程的小小遗憾。原本,我们是想要在登顶的时刻完成这个惊喜的。
小伊为新娘别上了一朵白色头纱,我为新郎戴上了领结。没错:羽绒服、冲锋裤、头灯,配头纱、领结——匆促得像一幕战火中的罗曼蒂克史。
这对璧人走下车,站在夜色下的路中央。“这就是你们的人生之路了,”我指着茫茫黑暗中的眼前路,一道车辙印绵延至远方,一个绝妙的隐喻,“就在这里吧,来,选一首你最喜欢的歌。”我对新娘说。
她想了想,点了《不再让你孤单》。
大概因为潮湿、缺氧,烟花很难点燃。一丝尴尬与忙乱过后,音乐终于响起,一切就润滑了起来。烟花点燃了,被交到了新娘手中。她举起一束花火,脸庞瞬间因为光焰而变得灿烂,金色的未来般,闪动着。
我闻见烟花燃烧的气味,还有雾与泥土的清香,这是英文里最美的一个单词:petrichor,意思是“雨后的气息”,词根来自希腊语,π?τρα,意为石头;?χ?ρ,古希腊神话中,神的血液。
被问到有什么话想对彼此说的时候,新郎有一点紧张,是新娘先开了口。她的声音温柔,深情,隐约有泪意,说最近在读《白夜》,开篇引用了屠格涅夫的诗,是这样的:
要知道
上帝创造此君
是为了给你的心
做伴于短短的一瞬
他们在烟花下拥抱,亲吻。风有点野,掀起头纱,逆光中,新娘看起来恍如一片深海中的荧光藻。他们始终双手紧扣。新郎的表白被突然升空的焰火打断了。我们每个人都惊讶地抬起头,默默无言,望着光点斑斓,奔向夜空,如一群童年的星星突然快闪到此,在玩蹦床。
若干年后,他们一定还会记得这夜色深情,河流般蜿蜒的山路。玩蹦床的星星,火花晶莹剔透,升上天空。
下山路上,偶遇许多只夜里出来散步的小狐狸,果子狸。它们的眼睛反射车灯的光,像荧光石。动物的眼底都有色素层,视色素在视觉细胞中呈螺旋状排列,在分子上属于一种液晶结构。当外界有光线进入时,眼底就会选择性地反射出与其螺距匹配的单色光:绿色、红色,等等。这也就是夜观森林的时候,特别容易发现动物的原因——它们的眼睛会反射闪光。
新郎敏捷探出车窗外,随手捏了两张拍立得。没有对焦,成片跳出来之后发现是一片漆黑,要很仔细很仔细地分辨,才能看见两颗亮点:那是小狐狸的眼睛。
我们对着照片哈哈大笑:这简直就像一本空白的小说。或者约翰·凯奇那首空白的《4分33秒》。
回程路上,小伊要每人点播自己喜欢的歌。我们开始认真地琢磨起来,到底哪首歌才配得上此时此刻。
新郎点了刘家昌《在雨中》:你说人生艳丽,我没有异议。
我点了《今生不再》,而小伊放了超载乐队的《依靠》,现场版。高旗唱到“祈求内心,风平浪静”那一句的时候,我突然为刚才在山顶没有留影而懊悔不已。
“拍立得底片用完了吗?”我问后座的新郎。
“没呢,还剩很多。”
“那麻烦你为我们此刻捏一张吧。”
“就现在吗?你们俩在前座?”
“对。谢谢。”
新郎体贴地捏了两次,拍下两张相似但并不完全一致的照片,就像一对记忆的双胞胎。我留下其中一张,用磁铁贴在了冰箱上,把它变成了日常中最亲切的印记,每天早晨打开冰箱拿牛奶的时候,都看见那一幕:挡风玻璃一片漆黑,前座的一对椅背占据了大部分画面。两颗后脑勺,像两名宇航员的背影,正操作飞船驶入黑洞。巨大引力的边缘,前路未卜,黑亮的头发在闪光灯下散发光泽。
拍下照片的那个瞬间,我原本试图说些什么:“谢谢这三年……所有的……”
然而有什么东西在舌尖,像雪花融化,令我欲言又止。用小伊的话来表达这种感动,或许就是:“活着的大多数时间,我们的记忆都是被动产生的,但每次上路,都是自己为自己制造记忆。”
[1]一部分客观原因是,德语的构词法很丰富,尤其是复合词的形式,可以传达更丰富的含义。在这个功能上,汉语的成语也不相上下。
[2]节选自德里克·沃尔科特的诗作《伦敦的一个下午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