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年3月3日,夜色渐浓。
后海,临湖居。
随着一阵轻盈的脚步声,那个让霍天宇魂牵梦绕的身影终于从回廊深处走了出来。
白素素。
她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,穿着一身素净的青花瓷旗袍,头发只是随意地用一根玉簪挽起。
她不算那种一眼惊艳的绝世美人,但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。
就像这后海的水,表面波澜不惊,内里却深不可测。
她的肌肤白得几乎透明,旗袍紧贴着玲珑的曲线,胸前鼓鼓囊囊,腰肢细得盈盈一握,臀部圆润挺翘,走起路来摇曳生姿,却又带着一种拒人千里的清冷。
“霍少,今天的竹筒酒可还合胃口?”
她的声音温润,像是江南的烟雨,却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。
“素素亲手酿的酒,自然是极好的。”霍天宇立马站了起来,那副花花公子的做派荡然无存,甚至有点手足无措。
白素素淡淡一笑,目光随即落在了我身上。
那一瞬间,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一台精密的仪器扫描了一遍。
我的“生物直觉”告诉我,这个女人的观察力极其敏锐,甚至能通过微表情洞察人心。
“这位面生得很。霍少的新朋友?”白素素问。
“陈野。盛华集团新任代理CEO。”我没有起身,只是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,“听说老板娘这儿的菜,每天只做三桌。想吃还得看缘分?”
“物以稀为贵。”白素素走到桌边,并没有坐下,“太容易得到的东西,男人们往往不会珍惜。无论是菜,还是人。”
“不仅仅是稀缺。”
我看着她的眼睛,意味深长地说道,“白老板这招‘饥饿营销’玩得很高明。你卖的不是菜,是男人的‘求而不得’和‘征服欲’。你很懂人性,尤其是男人的劣根性。”
白素素的眼神微微一凝。
她显然没想到,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“俗人”,竟然一语道破了她经营这家店的核心逻辑。
“陈总是个明白人。”
她嘴角的笑意深了几分,却也更冷了几分,“不过,看破不说破,才是京城的规矩。陈总太聪明了,有时候并不是好事。”
“多谢提醒。”
我站起身,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,轻轻放在桌上,“菜不错,酒也好。不过我这人不喜欢排队,也不喜欢被吊胃口。下次白老板要是有了新菜式,或者……想换个更有趣的聊天对象,可以打给我。”
说完,我拍了拍霍天宇的肩膀:“霍少,谢了。我还有事,先走一步。”
霍天宇傻了:“哎?你就这么走了?才刚……”
“来日方长。”
我没有回头,大步走出了院子。
追女人,尤其是白素素这种自视甚高、阅人无数的女人,死缠烂打是下下策。
最好的办法,是在她心里留下一根刺,让她好奇,让她琢磨。
只要她开始琢磨我,她就输了一半。
身后,白素素看着那张名片,若有所思。
……